外籍勞工於聘僱許可期間返鄉探親假別,應依現行勞動基準法規定及勞動契約約定辦理,外籍勞工可請特別休假或事假返鄉。倘若以特別休假返鄉者,特別休假工資應由雇主照給,如請事假返鄉者,事假期間雇主得不給工資。
分類: 人力仲介
請問外籍勞工可否申請以特別休假以外之假別返國?
基本上外籍勞工可否同時請特別休假及事假?工資如何發給?
我們工廠需要多一點人手,請問有沒有不錯的人物仲介呢?越南跟印尼的外勞有甚麼不一樣的呢?
雇主基於企業經營或被照顧者之急迫需求,得否拒絕外籍勞工的請假返國?
想請問一下有關長期看護、重大疾病、保險?
一.51歲(保單滿一週年時)發生看護狀態,保單豁免保費,並可申請初次看護保險金20萬,每半年可申請看護療養理保險金12萬(每月兩萬) ,直到被保人年齡滿75歲(保單週年末)身故
共繳了65.530的保費,
1.豁免保費節省了1.245.070員保費,共理賠了
2.初次罹患看護狀態保險金200.000
3. 51歲~75歲共25年( -免責期90日)合計297個月X看護療養金每半年12萬(每月2萬) 5.940.000
4.身故保險金100萬
合計2.3.4項共理賠7.140.000+豁免第1項保費1.245.070 =
8.385.070 -保費65530= 8.319.540
二.繳費期滿時70歲(總保費65530X20年期=1310600),發生看護狀態,直到75歲(保單年末)身故
1.理賠初次看護保險金20萬
2.理賠看護療養金70~75歲年度末共57個月(-免責期90日) ,每半年
理賠12萬(每月2萬)共理賠1.14 0.000
3.75歲身故保險金100萬
合計1.2.3項共理賠2.340.000 -保費1310660= 1.029.34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