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北市政府農業局呼籲漁民遵守每年8月16日至11月15日禁止捕捉抱卵母蟹(俗稱開花母蟹)規定

蟳蟹類繁殖期將至,新北市政府農業局呼籲漁民遵守每年8月16日至11月15日禁止捕捉抱卵母蟹(俗稱開花母蟹)規定,永續海洋資源,新北市2012年起行銷「萬裡蟹」,向漁民宣導「捉大放小、不抓抱卵母蟹」,讓萬裡蟹資源能夠永續利用。

新北市農業局呼籲漁民遵守「沿近海漁船捕撈蟳蟹類漁獲管制措施」相關規定,勿捕撈甲殼寬小於8公分三點蟹、花蟹,及甲殼寬小於6公分的石蟳;每年8月16日至11月15日期間,勿捕撈抱卵母蟹。新北農業局長李玟表示,「萬裡蟹」等蟳蟹類是新北市重要的漁業資源,資源永續維護是產業得以長久經營的基礎,將會同漁業署及海岸巡防單位不定期前往漁港稽查行動,嚴格取締違規行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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